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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CDATA[默客微言]]></title>
<link>http://yangri.blog.ycwb.com/index.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默客微言]]></description>
<item>
<title><![CDATA[“家长委员会”不过是学校乱收费的“白手套”]]></title>
<link>http://yangri.blog.ycwb.com/201031635419.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家长委员会”是干啥的？答案是“收钱的”。收钱干啥子？答案是给学校的。至于学校怎么花钱，外人则不甚了了了。近日，孩子就读于广州七中高三级的一群家长向羊城晚报诉苦：学生出于尊师重道而自愿缴纳的“教师慰问金”竟然被学校“一催再催”？一笔笔莫名其妙的收费竟然又与学生学业“挂钩”。该校老师多次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向高三学生乱收费，称“如果拒不交纳，就不允许上晚修……”（3月15日《羊城晚报》）</P>
<P>　　这一笔笔收费可不是小数目啊：“教师慰问金”350元，不知名堂也没理由的收费450元，合计起来更是多达数十万元……如果说，这些收费真是家长自愿交的，也没什么好说的。但事实上却非如此简单——拒绝交纳“教师慰问金”的家长，其孩子不断被老师提醒、催促；尤其是对于不知名堂也没理由的450元的收费，老师更声称“一定要交”，而且有老师以“全班回家自习”相威胁……如此软硬兼施的做法，何异于逼捐、逼交？校方所谓的“自愿”岂不显得可笑至极吗？何况对此投诉，越秀区教育局回应称，毕业班学生补习有统一补贴，不需学生掏钱。既然如此，学校变相强制收取费用，用于所谓的晚自修补贴，则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了。</P>
<P>　　诚然，高三毕业班的老师工作量较大，不时还需要加班加点，同时工作压力也比较大，学校确实应按规定予以补贴。但问题是，这些补贴必须经正当途径获取，不能动辄就把黑手伸向学生家长的口袋，况且这种软硬兼施的手段，连个基本的理由也没有。即使家长迫于学校的压力而屈服，心里也是不爽的。也难免让人觉得学校和老师唯利是图，都掉进钱眼里再也出不来了。尤其是，下一代在这样的学校和教师培养出来，叫人情何以堪？</P>
<P>　　不过校长、老师毕竟是有知识的，其聪明、智慧一定不致令自身陷于难以脱身之困境的。于是，人们看到此次七中乱收费过程中所谓的学生“家长委员会”。这个“家长委员会”首先是面目模糊的，它是何方神圣、如何组成？没人知道，也未曾公开；其次，“家长委员会”凭何权力收钱同样令人质疑，与学校又是何种关系更是不清不楚；再说其收到的钱数额几多、流向何处、如何花销？究竟是拿来给学生补习、补贴老师，还是用于校长、老师去洗脚、按摩乃至嫖赌也没人知道。所有这些都是一本糊涂账。然而奇妙的是，有了这个“家长委员会”打掩护， 于学校来说即能进退自如、金蝉脱壳了。钱是“家长委员会”收的，学校可因此撇清了，如果有什么问题也可一概推给“家长委员会”，学校和老师始终能置身事外、立于不败之地。但是钱却始终落在了学校的袋里，不担恶名，却坐收实利。高明啊！这样，这个“家长委员会”，也就成了学校乱收费的“白手套”了。</P>
<P>　　　最后说一句，对于学校这样的变相乱收费，教育行政部门既然已接获投诉，仅仅回应、答复是不够的，还应当进行调查、纠正和处理。不知教育行政部门还在犹豫什么？（柳塘风）</P>
<P>　　“家长委员会”频催学生交钱</P>
<P>　　<A href="http://news.ycwb.com/2010-03/15/content_2459800.htm">http://news.ycwb.com/2010-03/15/content_2459800.htm</A><BR>　　　</P>]]></description>
<author>默客</author>
<pubDate>2010-3-16 1:54: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梁文道：不该问的问题与不能答的答案（ZT）]]></title>
<link>http://yangri.blog.ycwb.com/20103131919.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STRONG>不该问的问题与不能答的答案</STRONG></P>
<P>　　梁文道</P>
<P highlighted="1">　　有人说儿童是天生的哲学家，理由在于他们擅长提问。他们擅长提问，因为他们无所顾忌，任由天生的<ZMKEY class=zoomino-searchword jQuery1268414531515="5" offset="45" anchorType="parent">好奇心<SPAN class=zoominoBgImage jQuery1268414531515="64"></SPAN></ZMKEY>自由引导，反而问出了一些大人们一时间不易回答的问题，比如说一加一为什么等于二，宇宙的外面是什么。现代人都知道，这种好奇心可不容轻易打断，因为它是创意的源头，是求知欲的原动力。可是孩子难免也会提出某些令父母难堪的问题，例如“我是怎么生出来的”，保守一点的家长要是不想太早开始家庭性教育，大概会沿用传统妙方，告诉他“你是捡回来的”；甚至模仿西洋古法，说些大鸟衔到家门口之类的童话。无论如何，大部分父母都不会恶狠狠硬生生地吓阻小孩，叫他不准再问。</P>
<P highlighted="8">　　两会期间，有记者问某<ZMKEY class=zoomino-searchword jQuery1268414531515="3" offset="10" anchorType="parent">人大代表<SPAN class=zoominoBgImage></SPAN></ZMKEY>、地方农业部门负责人:“您怎么看‘毒奶粉’、‘毒豇豆’等食品安全问题接连出现？”该代表答曰:“你在两会上问这个干什么？这个问题这么敏感，你问我干什么？”四川省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ZMKEY class=zoomino-searchword jQuery1268414531515="2" offset="103" anchorType="parent">侯雄飞<SPAN class=zoominoBgImage></SPAN></ZMKEY>代表说:“记者没有不该提的问题，就看你怎么答。官员应该善待媒体，学会和媒体打交道。”</P>
<P>　　虽然我们常把地方官比作父母，但我知道这个比喻不妥；也晓得用孩子去比附记者更是不伦不类；但我还是忍不住想谈一下亲子问答的启示。什么启示？那就是没有不可问的问题，只有不能说的答案。</P>
<P highlighted="1">　　提问是记者的天职，他们有责任代表大部分不在现场的人民向权力发问，问一些<ZMKEY class=zoomino-searchword jQuery1268414531515="6" offset="35" anchorType="parent">大家<SPAN class=zoominoBgImage></SPAN></ZMKEY>关心的话题，问一些掌握权力的人本来就有义务要回答的问题。所以记者代表人民发问就是应有之义了，虽然这种人民自己问自己的逻辑一时之间听起来有点玄。</P>
<P>　　平情而论，全世界的政府官员都必然会遇上一些他们不愿面对的问题，也都希望“引导舆论”，按照自己的意愿转移大众视线，所以应对媒体从来都是他们必修的一门课。就以使人难堪的问题来说吧，常用的手法是依据既定结论敷衍一番，然后乱以他语，力求弄晕对方，使受众好像听到了些什么但又说不出来那到底是啥意思。高明一点的就会重申绝对正确的大原则，使人至少感到官员完全站在百姓这一边，只是细节如何就不了了之迷糊过去。如果问题真的太过棘手，自己又不够睿智，那就来一句不出色但也肯定不出错的“不予置评”，起码过得了眼前这关。</P>
<P highlighted="1">　　所以单从应对媒体这点来说，官员应该是没有什么好顾虑的，要是有人问了“不恰当”的问题，他至少可以“不予置评”，甚至还能不发一言保持沉默。当然，这句“不予置评”或者“无可奉告”，一般香港官员总是能不用就不用，因为媒体善于穷追猛打，就算你躲得过今天，明天的太阳也会照样升起。而且这类话说得多，官员自身的形象也会受到损害，人家会觉得你卸责，不敢面对公众。香港的媒体碰上部分大陆官员<ZMKEY class=zoomino-searchword jQuery1268414531515="4" offset="186" anchorType="parent">有问必答<SPAN class=zoominoBgImage></SPAN></ZMKEY>无所避忌，都会相当感动，纷纷找人解读这是不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又一个进步象征。</P>
<P>　　我的结论是，面对记者你总有更好的选择。“引导舆论”的精义不在于记者问了什么，而在于你回应的方式；而官员们自己掌握着最大的选择范围。</P>
<P>　　　<A href="http://sp.ycwb.com/2010-03/11/content_2456648.htm">http://sp.ycwb.com/2010-03/11/content_2456648.htm</A></P>
<P>　　　　　　　</P><!--/enpcontent--><!--/enpcontent-->]]></description>
<author>默客</author>
<pubDate>2010-3-13 1:09: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呼吁全国人大主席团紧急处理录音笔事件（ZT）]]></title>
<link>http://yangri.blog.ycwb.com/20103131438.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style="TEXT-INDENT: 2em">关于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夺走记者录音笔事件善后建议书</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们注意到，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抢夺记者录音笔事件仍未得到严肃认真的处理。</P>
<P style="TEXT-INDENT: 2em">3月7日，就在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宣示“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两天后，就在两会会场，竟然发生了全国人大代表李鸿忠同志夺走《人民日报》旗下《京华时报》女记者刘杰录音笔、威胁“我要给你们社长讲”的恶劣事件。</P>
<P style="TEXT-INDENT: 2em">如果这是一时冲动的失态，事后应该赶紧设法弥补，该解释的解释，该道歉的道歉，让舆论热点尽快冷却，重新回到两会既定议程上来。但李鸿忠代表对这一事件的政治严重性毫无认知，3月11日对媒体辩称“担心她不是记者，就把录音笔拿去看看”，声称此事“不涉及道歉”，“慢慢就过去了”。李鸿忠代表粗暴无礼在先，强词夺理在后，激起了公众特别是网民更为强烈的不满，引起海内外舆论的强烈反弹。</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这样的舆论态势，严重干扰了两会对“一府两院”工作的审议，转移和冲淡了国家最高决策机构谋划2010年“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国家重大政策议题。我们几位长期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社会转型和共产主义运动史的学者，对此事态发展深感不安。</P>
<P style="TEXT-INDENT: 2em">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是实施舆论监督的利器。干部是人民公仆，媒体替人民监督。抢夺记者采访工具这一行为，是对舆论监督的抵触和蔑视；李鸿忠代表在3月11日的表态中说“我觉得不用在网络这个层面再做什么”，又流露出对汹涌的网络舆论所表达的民意臧否麻木不仁和排斥的心理。这些与人大代表的身份是多么不相称！李鸿忠同志接受选区人民的重托来北京参加两会，不该摆出如此官老爷架子，损害人民代表的形象，损害执政党的形象。</P>
<P style="TEXT-INDENT: 2em">李鸿忠代表同时作为湖北省省长，强力对抗舆论监督，严重破坏了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政府工作这个国家政权运行的基本原则。在发达国家，议员为了当选和连任，不得不对选民和记者非常谦和。而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眼睛向上，对于来自下级和基层的监督，来自社会和媒体的批评，往往视而不见，我行我素，内心深处压根没把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当回事。</P>
<P style="TEXT-INDENT: 2em">网上很多帖文不约而同地提到，李鸿忠代表的言行直接违背了温总理的政府工作宣示，甚至是“给了总理一记耳光”。有些外国媒体评论说，录音笔事件暴露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官员的“软约束”和“假约束”，导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陷入运转阻滞，个别媒体甚至危言耸听说“中国的人大制度陷入危机”。</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国之本，对于巩固国家政权，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每位中国公民、每位执政党的党员，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诚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继续完善和改革，更好地体现依法治国、民主决策的现代宪政法则，但决不能容忍个别领导干部以长官意志凌驾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上，把个人公关危机发展为影响政府形象、执政党形象和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声誉的公共政治舆论危机。</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为此，我们建议，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讨论这一事件，迅速采取措施，严肃处理这个问题，敦促李鸿忠代表向受辱记者和全国人民公开表示道歉，赶在两会闭幕前平息风波，挽回政治影响。</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中共十七大提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温总理在今年两会上又提出“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各级领导干部都有责任认真领会和坚决贯彻中央决策的战略意图，努力“创造条件”，欢迎和保护舆论监督。遗憾的是，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缺乏接受人民监督的诚意，经常表现为粗暴地拒绝和打压新闻媒体的正常报道，敌视和扼杀“网络问政”。李鸿忠代表作为受党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所缺乏的，不仅是对他人特别是对女性的基本尊重，与新闻媒介打交道的公关素养，更是“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党性修养。建议抓住这个事件，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教育，引以为戒。</P>
<P style="TEXT-INDENT: 2em">单光鼐研究员和于建嵘研究员年纪相对较轻，没有老一辈党内专家学者对党的优良传统和历史教训的深刻阅历，但近年来致力于群体性事件和社会稳定研究，对于地方领导干部在化解社会矛盾、接受舆论监督方面的经验教训也有一些鲜活的感受。在贵州瓮安，2008年瓮安事件发生后，省委书记石宗源3次向当地群众、机关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鞠躬道歉，检讨政府工作的不足，给自己打了个不及格的分数。瓮安农民向单光鼐研究员忆起，石书记鞠躬时头顶那片稀疏的发丝，共产党的干部对老百姓的这种诚挚令人动容。</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中国处在社会转型期，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人民生活的普遍改善，还存在收入分配不公，官员腐败，高房价，看病难、看病贵，教育改革积重难返，弱势群体基本生活条件和权益缺乏有力保障……在这样的“矛盾凸显期”，更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情系大众，视民如伤，牵挂民生疾苦，守土有责，聚拢人心。如果无视民意批评，一意孤行，有违中央教诲，有负民心党心。在此，我们也提请李鸿忠代表本着党性原则，反躬自省，深长思之。</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周瑞金：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人民日报前副总编辑，1965年入党</P>
<P style="TEXT-INDENT: 2em">冯兰瑞：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研究所前副所长兼党委书记、1938年入党</P>
<P style="TEXT-INDENT: 2em">高放：中国人民大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共运史专家，1949年入党</P>
<P style="TEXT-INDENT: 2em">单光鼐：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于建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研究所教授</P>
<P style="TEXT-INDENT: 2em">2010年3月12日</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description>
<author>默客</author>
<pubDate>2010-3-13 1:04: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中宣部新闻局前局长：干部是人民公仆，媒体替人民监督]]></title>
<link>http://yangri.blog.ycwb.com/201031122850.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STRONG>干部是人民公仆，媒体替人民监督</STRONG></P>
<P>　　钟沛璋（中宣部新闻局前局长）</P>
<P><STRONG><FONT color=#2b2bd5>　　两会代表委员中个别领导干部依仗公权力的“雷”人，则是不能被允许的。回避实质问题的“灭火”，有可能把小事闹大、大事拖炸，对于维护地方利益和政府形象甚至是十分有害的</FONT></STRONG></P>
<P>　　我86岁了，在医院养病期间，以一个老党员、老记者的天性，关注着全国两会的进展和各地新闻。</P>
<P>　　2月27日，温家宝总理再次“触网”，与全国网友聊天，一聊就是两个多小时，从物价、房价、大学生就业、民工荒、三鹿奶粉，谈到医疗改革、教育去行政化、“三公消费”，还谈到自己能体会“蜗居”的苦，最后再与网民“勾手相约”来年再见。</P>
<P>　　早在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就曾来到人民网，登陆“强国论坛”，与网友交流。“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胡温率先垂范，鼓励网络问政，这是一个大国领导人的政治风范。</P>
<P>　　两会期间，人民网、新华网和一些门户网站纷纷开设“E两会”、“网民议事堂”、“我有问题问总理”等栏目，网络议政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政的一个重要意见来源和民意基础，给两会政治带来了一股清新的空气，令人振奋。</P>
<P>　　我注意到，两会代表、委员们的某些提案、议案和对媒体的表态，由于脱离主流民意，被网民冠以“雷人”二字，受到公众批评，需要代表们深自警思。代表委员们参政议政水平有个逐步提高的过程，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两会代表委员中个别领导干部依仗公权力的“雷”人，则是不能被允许的。</P>
<P>　　我想谈谈对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省长李鸿忠训斥《人民日报》旗下《京华时报》女记者，并夺走录音笔一事的看法。记者关心邓玉娇案，是新闻媒体的职业素质要求。党的十七大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P>
<P>　　甚至早在1948年，刘少奇同志与华北记者团讲话中，就郑重要求党的新闻工作者，帮助人民和中央通气，考察党和政府的政策到底对不对，错了就提出来，时刻准备修正和补充。这是共产党的新闻政治理念。</P>
<P>　　记者在邓玉娇案发生后的第一次全国“两会”上，向湖北行政长官提问这一曾经震动全国的社会热点事件，符合这样的新闻政治理念，也是新闻工作者的职责所在。</P>
<P>　　一个负责任的地方领导干部，有义务借国家议会的场合，梳理和反思处置邓玉娇案的经验教训，并对于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疏导民意、化解民怨提出建设性的思考。如果确实发生因此而指责记者的现象，那是落后于共产党在1948年的政治觉悟的。</P>
<P>　　我了解到，近年来一些地方领导人经常抱怨：新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把地方搞乱了，动不动就想封网，抓捕敢向政府提出批评意见的网民。邓玉娇案中，基层政府甚至以“防雷击”为名，停止了电视信号转播。我看这些同志对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舆论引导新格局”的战略判断，缺少认真的学习体会。</P>
<P>　　他们至今还搞不清楚，新闻的发生是第一位的，新闻的报道是第二位的。闹出矛盾来，解决问题是根本，只想着舆论“灭火”是治标不治本。回避实质问题的“灭火”，有可能把小事闹大、大事拖炸，对于维护地方利益和政府形象甚至是十分有害的。</P>
<P>　　我们提出媒体和记者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目的是配合党和政府解决现实生活中影响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实际问题，而不是一味要求他们回避现实矛盾，以鸵鸟姿态，放任基层政府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坐失通过舆论监督维护社会稳定的良机。</P>
<P>　　3月11日，我看到报章上李鸿忠同志就此事的公开回应，感到很悲哀。堂堂地方大员对于在国家议会这样的庄严场合，夺下记者录音笔这样的明显失态行为，竟然没有一丝歉意，辩解说“我们就担心她不是记者，就把录音笔拿去看看了”。首都两会驻地不是邓玉娇的家乡野三关，那里去年曾经发生过动用公权力抢夺记者采访器材、殴打记者并逼着记者认错的事件。</P>
<P>　　记者问：“许多网民要求您向记者道歉，您怎么想？”李鸿忠同志断然回答“我觉得不涉及道歉”，接着以长者的口吻宽容这位受辱女记者的莽撞：“很多年轻人刚从业，也很不容易”，“有的时候，有一些误解啊，像传递信息不很全面啊，我看也不用（道歉），慢慢就好了”。后面这句话，意思完全弄反了，似乎是记者本该向他道歉，只是因为领导同志宽容大度，才不跟年轻人计较了。我看这样的表态不仅极为勉强，也缺乏共产党人应有的诚恳和诚实。</P>
<P>　　温家宝总理刚刚在2月27日与网友交谈中表示：我是“公共财产”，属于人民。公权力形象和公信力属于“公共财产”，需要自觉地、无条件地接受公众，特别是新闻舆论的监督。对抗监督，就得鞠躬道歉，这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原则问题，没有什么“慢慢就好了”的可能。此事糊里糊涂地过去，只会拖累党的形象、政府的声誉！</P>
<P>　　这场不该发生的争端，使我想起整整30年前青年厨师陈爱武批评商业部长事件。北京丰泽园饭庄的厨师陈爱武，向《中国青年报》反映，商业部部长王磊搞特权，吃一顿客饭交的钱还不够买一碗汤。</P>
<P>　　我当时任《中国青年报》副总编辑，安排记者去调查，发现确有其事。1980年10月16日，在第一版头条位置刊登通讯：《“敢于向特权挑战的人——记北京丰泽园青年厨师陈爱武》。我为这篇通讯配发社论《改革者，鼓起你的勇气》，强调：“不管职务多高的干部，他们都是人民的公仆，而决不是人民的老爷。他们都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当天早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摘播了通讯和社论。</P>
<P>　　见报当天，王磊部长就向中纪委作了书面检查，除了认错并表示愿意如数补足少付钱款外，还请求给予党纪处分。王磊部长又把这一检查同时送给国务院领导同志，并请商业部党组将他的检查印交各局，“向全体同志宣读”。当天下午，商业部党组举行会议，“学习和讨论”了《中国青年报》发表的报道和社论。</P>
<P>　　王磊还分别给北京市第一服务局和丰泽园饭庄写信，表示：“听广播之后颇受教育，也颇惭愧，对陈爱武同志这一行动，表示衷心感谢和钦佩……请你们协助我查清，我在各饭店吃过饭少付的价款，通知我，我也补足”。</P>
<P>　　80年代初，尽管也有“不正之风”的困扰，但党风和社会风气总体上比较清纯。尽管王磊部长是1936年参加革命、1937年入党的老干部，但被批评后立刻对中央、对媒体、对提出批评者、对公众诚恳认错道歉，痛痛快快，不拖泥带水，没有反过来质问记者“你怎么老纠缠这个事情”，更不会威胁说“我要给你们社长讲”。</P>
<P>　　1982年3月，王磊被免去商业部长职务。1994年王磊同志辞世。在舆论监督面前，他知错能改、胸襟坦白，令我感动。今天想来，恍若隔世。</P>
<P>　　当时也曾有领导同志认为，陈爱武批评商业部长不好，会煽动群众对政府不满等等，这实际上就是为王磊同志开脱。他们还定了两条杠杠，一是点名要经过批准，一是要先党内后党外。</P>
<P>　　我当时就针对这两条杠杠说：“我们不禁要问你们搞特权是谁批准的？你们搞特权的时候有没有想到党？有没有想到党外的影响？为什么现在要抬出党来为特权保驾了？……现在的实际情况不是对干部保护少了，而是人民监督渠道少了，人民监督而不被打击报复的保护少了。报纸是人民实行民主进行监督的一条很重要的渠道，你做对了就表扬，做错了就提醒你，这有什么不好呢？这样人民的民主生活就正常了，党的民主生活也正常了。”我在人民日报就此事撰写文章《开一代民主新风》，提出：“利用报纸来监督公仆……是建立正常民主生活不可缺少的渠道。”</P>
<P>　　中国人民为建立一个民主共和国，前仆后继地奋斗，从1949年算起经过了60年，从1911年辛亥革命算起即将迎来第100年。几代人的流血流汗，为的是什么？就是为了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用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话来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这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最令人动容的一段话。</P>
<P>　　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温家宝总理做完政府工作报告，胡锦涛总书记与他热情握手。这是我们党面对全中国人民的庄严宣示。国家的存在是为了人民生活的幸福和尊严，不是要把人民管住，无处说话。</P>
<P>　　美国前总统小布什就任时说过一句话：“人类最伟大的成就就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把官员关到笼子里。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给你们讲话！”美国总统也要受到美国人民和国会议员的监督。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领导干部不能够无法无天，应该受人民监督。</P>
<P>　　当前中国处在一个转折时期，经济飞快发展，有可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同时腐败、贫富差距、社会不公正……矛盾很激烈。当地方官不容易，要落实好中央的正确决策，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好各种矛盾，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艺术，但有一条，地方官首要先做人民的公仆，而不是人民的老爷。</P>
<P>　　我很赞同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同志近日在第一期全国县委宣传部长培训班的讲话：“要把舆论引导的任务落实到基层，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支持媒体采访报道，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提高同新闻媒体打交道的能力。”</P>
<P>　　当政者常说要有忧患意识，最大的忧患莫过于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得不到充分保障，官员缺乏有力的舆论监督。我们仍要继续高举“五四”运动，“民主与科学”的大旗。现代国家的官员们都受新闻舆论监督。尊重舆论监督的官员，才有道德的力量。没有道德力量，与民心、党心相背，任何官员手中的权力都是靠不住的。</P>
<P>　　近日另一条消息让我眼前一亮。在全国“两会”的民主气氛中，湖北十堰市公安局出手纠正了郧西县以诽谤罪抓捕网民的错案，对网民“零点三六”（陈永刚）给予国家赔偿。</P>
<P>　　在当地论坛上，县委、县政府发布《郑重声明》称，“向陈永刚本人和社会公开道歉，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网民批评监督郧西工作”。声明之后，县委书记叶战平亲自跟帖：“我个人对十堰市公安局关于郧西县公安局对陈永刚一案的复核处理意见无异议。同时，希望县公安局总结经验教训，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一方平安。”</P>
<P>　　这样的湖北干部，值得大声喝彩。<BR>&nbsp;<BR>　　本文来源：财经网 <A href="http://www.caijing.com.cn/2010-03-11/110394066.html">http://www.caijing.com.cn/2010-03-11/110394066.html</A></P>
<P>　　　　</P>]]></description>
<author>默客</author>
<pubDate>2010-3-11 22:08: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李鸿忠同志简历]]></title>
<link>http://yangri.blog.ycwb.com/2010311212654.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李鸿忠，男，1956年8月生，汉族，山东昌乐人，大学学历。197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8月至1978年2月，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知青。1978年2月至1982年2月，吉林大学历史系学习。1982年2月至1985年4月，任辽宁省沈阳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干部、公文处理组副组长。1985年4月至1985年6月，任辽宁省委办公厅秘书。1985年6月至1987年9月，任电子工业部办公厅秘书（1986年7月明确为副处级）。1987年9月至1988年11月，任电子工业部党组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秘书。1988年11月至1995年12月，挂职任广东省惠州市副市长（1991年10月，电子工业部定为副厅级）。1995年12月至2000年3月，先后任广东省惠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其间1996年9月至1997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2000年3月至2001年2月，任广东省惠州市委书记。2001年2月至2003年6月，先后任广东省委常委、副省长、常务副省长。2003年6月至2007年11月，先后担任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7年11月，任湖北省委副书记。2007年12月，任湖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2008年1月当选为湖北省省长。领导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省监察厅、审计厅。&nbsp;&nbsp;&nbsp;</P>
<P>&nbsp;<A href="http://www.ycwb.com/ePaper/ycwb/html/2010-03/11/content_763699.htm">http://www.ycwb.com/ePaper/ycwb/html/2010-03/11/content_763699.htm</A></P>
<P>&nbsp;</P>]]></description>
<author>默客</author>
<pubDate>2010-3-11 21:26: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垃圾焚烧，强化环保监督恐怕还难以说服公众]]></title>
<link>http://yangri.blog.ycwb.com/2010395220.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7日，广州市城管局长李廷贵在城管工作会议上强调，市城管委将用最严格、最有效的标准，强化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密封措施，增加垃圾车清洗程序，同时加强环保监管，引入环保部门进驻现场监督机制，全面提升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水平（3月8日《羊城晚报》）。</P>
<P>　　姑且抛开垃圾焚烧的利弊和安全性等技术问题，也不论“主烧”与“反烧”的争议，单就强化环保监管、引入环保部门现场监督而言，也是一个值得肯定的进步，表明政府对垃圾焚烧安全的重视，对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诚恳态度。</P>
<P>　　但引入环保部门进驻现场监督机制，似尚不足以让公众对垃圾焚烧完全放心。事实上，对于垃圾焚烧的空气污染等问题，一直是环保部门的职责范畴，环保部门也并非没有介入和作为，如垃圾焚烧的空气监测，还有垃圾焚烧的立项、环评等等。当然揆诸实际效果，环保部门对垃圾焚烧的监管似也不足以令人满意。那么，让环保部门进驻现场监督是否就可以让人放心？恐怕未必。环保部门开展环境监督检查，难免遭受权力干扰和资本抵制的双重夹击，此外或还有其它因素（如技术设施、监测水平）的困扰，从而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倘若这些因素并没根本性改变，那么环保部门进驻现场虽缩短了物理上的距离，但实际监督效果未必就能脱胎换骨。这在其它环境监督问题上（如河涌、水质污染，空气和灰霾污染），也有相似的经验和教训。</P>
<P>　　何况公众对垃圾焚烧的疑虑和不安，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性问题，而是涉及公共决策是否公开、透明，能否让公众充分参与博弈以及参与渠道是否畅通等方面的公共决策伦理问题。其中的实质和要义在于，如何尊重公众意见、消除疑虑和说服公众，使公众对公共决策予以理解、接受和支持，而且这须贯穿决策全过程。</P>
<P>　　实际上，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之所以引起轩然大波，主要问题恰恰是，一项涉及市民福祉的公共决策官方既无公开解释，甚至还屏蔽了公众参与渠道，致使市民对垃圾焚烧的疑虑，以及对自身健康威胁的担忧等诉求都没法获得关注和释放，在多重因素的发酵叠加下而引发风波。所幸政府及时地放低身段，采取多种手段、措施和行动与市民沟通（如官民对话，番禺区垃圾处理大讨论，暂停垃圾焚烧选址等），表现了颇高的姿态和极大的诚意，实现官民良性互动，才使风波趋于平静、令公共决策步入正轨。随后，政府还就垃圾处理问题在网上问计于民，激起了广大市民的参与热情。这说明只有尊重民众并让民众充分参与下，公共决策才能最大程度地获市民的理解、接受和支持。</P>
<P>　　不过，对于此前征询民意、公众讨论以及问计于民的情况，政府是否已进行了综合整理和客观评估？而这一结果可曾对外公布和交代呢？如果没有，是否应考虑先公布一下呢？于一项影响广泛而深远的公共决策，这显然很必要。否则，在技术性问题上再如何强调安全可靠，环境监督上再如何高标准严要求，市民恐怕也难免心气难平、啧有烦言，又遑论让市民对垃圾焚烧决策予以理解和支持呢？再说，强化垃圾焚烧的现场监督，也应纳入公众参与尤其是人大等外部力量的监督（比如定期调研、视察等等），这样才能增强市民对垃圾焚烧监督的信心。（默客）</P>
<P>　　<A href="http://news.ycwb.com/2010-03/08/content_2452758.htm">http://news.ycwb.com/2010-03/08/content_2452758.htm</A></P>
<P>　　</P>]]></description>
<author>默客</author>
<pubDate>2010-3-9 2:02: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红中”白发，立此存照。（ZT）]]></title>
<link>http://yangri.blog.ycwb.com/201038357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请先看来自各信息源的描述（以下各推特或围脖主均是媒体记者，此外尚有已被和谐的闾丘露薇等人发的同类性质围脖）：</P>
<P>朱子一：李鸿忠发飙 怒夺记者录音笔 7日。国二招宾馆。湖北代表团开放团组。大批记者涌入。开放会议结束后，湖北省长李鸿忠步进贵宾厅接受央视“小撒探会”专访。节目录制中，各路记者围团等候。毕。马上采访。第一财经的问题回答完毕、新华社的回答完毕。省长洋洋洒洒，大谈湖北各种优势，发展势头良好</P>
<P>11：21，工作人员正欲开道护送省长离开。一京华时报女记者急切的问：省长，您怎么看待邓玉娇？李鸿忠大怒，脸色在0。1秒内阴沉下来，怒视着该记者。更是在大把握着录音笔的手中准确找到该记者的录音笔，动作隐蔽但坚定的将其夺下。</P>
<P>随后愤愤步向走廊。在大门处，李又停下来，怒视该记者“你是哪个媒体的？”“我是人民日报的”（注：京华时报乃人民日报下属市场报）。“你还是党报的！党报怎么舆论导向的？我找你社长去！！”然后李鸿忠头也不回走向电梯回房。</P>
<P>一众记者傻眼。据说，此时，这位女记者眼圈当场就红了，很委屈。而现场记者还透露，湖北省政府的工作人员也许是担心李鸿忠省长的失态之语被发布，还抢走了这位女记者的录音笔，是否归还不知道。 (2分钟前)</P>
<P>@南都王星：有关事实如下：1女记者是京华的，问题是邓玉娇案；2李确实亲手抢下记者录音笔；3女记者当场差点哭了；4你哪个媒体的、党报怎么能这么问等对话属实；5录音笔已归还；6已封口。</P>
<P>@adingwang 吾报记者所见：一群记者围堵李鸿忠。嘈杂中，一记者问邓玉娇的事情，李勃然大怒，对女记者喝，“你哪个媒体的？”女记者答《人民日报》。领导更怒，“你真是《人民日报》的？你还问这问题？你还是党的喉舌？你怎么引导舆论？你叫什么名字？我要找你们领导去。”威胁记者并抢走了记者的录音笔。</P>
<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以上信息来自网络，等待“辟谣”）。</P>]]></description>
<author>默客</author>
<pubDate>2010-3-8 2:01: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今年两会，想不到倪萍大婶还是“红”了]]></title>
<link>http://yangri.blog.ycwb.com/2010383331.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此次全国两会，倪萍大婶还是“红”了。上次两会，倪大婶因小学生式提案而红了，此次呢却因“爱国论”。倪大婶，真是“红”运连绵啊。</P>
<P align=center><IMG src="http://blog.ycwb.com/UploadFiles/2010-3/8344527927.jpg"></P>
<P align=center><FONT color=#4822dd>倪萍（资料图）</FONT></P>
<P>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主持人倪萍日前接受采访时说，“在大的会议上举手表决时我从来没有反对过或弃权过。”原因则是，“我是(考虑)国家利益的，我热爱这个国家……”归纳起来就是：“我爱国，从不反对或弃权”。那么，不用问“阿贵”了，倪萍上两会，就是两个字——赞成。不过，跟55年从未投过反对票的申纪兰奶奶相比，倪大婶那是小巫见大巫了。</P>
<P>　　可以见到，倪萍高论在网上引来板砖无数。不过，我一点也不愤怒。只是有点替倪萍大婶悲哀罢了。而更大的悲哀则是其它。</P>
<P>　　倪大婶当政协委员，不是我推荐的，也不是与我“协商”的，更不是我选的。既然如此，也就从不希望她能代表我去参政议政，甚至能够替我等“蚁民”去争取什么、反对什么。所以她说出这样的话，我虽些许意外，但绝无愤怒。所以，我是不会对其扔板砖的。况且，她是一个女人，又在这三八节里。</P>
<P>　　而之所以替倪大婶悲哀，则是因其身为媒体中人，却有如此低Ｑ之论，让人错愕之余，还让人质疑其基本的公民意识、参政议政之水平。而她思维之僵化，逻辑之混乱，则尤显其悲哀。开会投票反对或弃权，不等于“添乱”，也不等于不爱国。况且，“千人诺诺，不如一士谔谔”呢。反过来讲，不分青红皂白、一味附和地投赞成票，也不意味着“爱国”，相反可能是“祸国”、殃民。</P>
<P>　　至于说，“想不出更高的招”就“应该拥护”，比不上谁的智商高就不添乱、不批评之类的昏话简直无厘头，不堪一驳。倪大婶如此思维、逻辑，不得不让人怀疑是不是脑子进水了。不过，如果真是脑子进水倒也没什么可怕的，但倘若是因其它因素或考量（比如政治投机）而作出如此举动和表态，则尤其可怕了。说到这里，我已不忍心再说倪大婶了，打住。</P>
<P>　　再说说倪大婶怎么进了政协吧。按照政协章程，倪大婶进政协估计是需要推荐、协商、审核、批准等一系列程序的吧，但具体过程如何俺就不清楚、不明白了，当然这个于我等草民也不重要，反正不关我鸟事。值得注意的倒是，在全国众多知名人士、文艺界精英中，有关方面却偏偏发现了倪大婶参政议政的“和谐特质”，并成功地令其成为全国政协委员，这近乎是在人海茫茫中大海捞针，其难度不言而喻。有关方面真可谓是“眼光独到”、慧眼识“政才”了。推理一下，两会的委员、代表当中，不知还有多少是如此这般被“伯乐”相中而“脱颖而出”的呢？</P>
<P>　　如果说倪萍大婶是一位不称职的政协委员，或者说她的履职状况不能令老百姓满意的话，那么，问题的根源恐怕主要不在倪大婶本身，而是其它方面了。这，或许是最令人悲哀之处。</P>
<P>　　其实倪大婶“高论”，给人们思考问题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所以，我感谢倪萍！（默客）</P>
<P>　　<A href="http://gcontent.nddaily.com/f/8a/f8a7e9f5efd72a91/Blog/ec9/ea5727.html">http://gcontent.nddaily.com/f/8a/f8a7e9f5efd72a91/Blog/ec9/ea5727.html</A></P>
<P>　　</P>]]></description>
<author>默客</author>
<pubDate>2010-3-8 1:33: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如此决策垃圾处理，谈何“对人民负责”]]></title>
<link>http://yangri.blog.ycwb.com/20103441112.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正值国人把目光逐渐聚焦全国两会之际，一项事关全体市民福祉的重大公共决策几近尘埃落定了。是什么？那就是曾经一度引起轩然大波、掀起全城热议的垃圾处理问题。据媒体3月2日报道，某位市领导日前率团赴澳门考察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该位市领导指出，全面学习澳门生活垃圾处理的管理办法，完善广州垃圾处理的管理和监管机制。报道称，广州决定以“开放式社区中心”的标准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3月2日《羊城晚报》）</P>
<P>　　对此，笔者甚是震惊和愕然。这倒不是因为对政府既有的立场和倾向毫不了解，也不是因为对政府最终选择焚烧发电这一结果太出乎自己的意料，而是因为目前关于垃圾处理问题尚处于疑取民意、集中民智的阶段而匆匆作出决策。换言之，在全民讨论尚未有最终结果，甚至对公众的各种建议和意见，有关部门都没有进行全面梳理、整理和反馈的情况下，却已经对关乎市民福祉的垃圾处理这一重大公共问题作出了最终决定。</P>
<P>　　澳门对生活垃圾的处理模式，是“焚化为主，堆填为辅”。如今，广州也作此同样模式的选择。当然，这本身并不令人意外。须知，政府原本就决定采取焚烧发电的方式解决垃圾围城之困。只因发生了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之争而出现波折、有所延宕。或许是因为由垃圾焚烧引发的“动静”太大了，政府才跟着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宣布暂停会江垃圾焚烧厂工程；就垃圾处理问题进行官民对话，番禺区甚至决定开展全民大讨论；市政府有关方面也表示，将就垃圾分类、垃圾焚烧等问题咨询公众，以及在网络上问计于民（如在金羊网、大洋网、南方网和奥一网等网站上征集市民建议和意见）……这一系列的举措，让外界感受到了市政府听取公众意见的诚意，逐渐呈现良性互动之局，政府身段显得格外柔软。人们对此充满期待。</P>
<P>　　与此同时，市政府不久前还就城市垃圾处理问题，组织和召开了专家咨询会，据悉在32位专家中31人赞成垃圾焚烧，只有1人反对。这似乎给政府最终选择垃圾焚烧的决策提供了强大的“科学基础”，也令政府的决策变得“顺理成章”了。然而，城市垃圾处理从来不仅仅是技术问题，而是涉及全体市民的公共决策问题，技术不是决策唯一的前提，甚至不是决定性的前提，公共决策的另一要义在于民主。技术并不能代替和超越民意。</P>
<P>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之前政府所展示的一系列姿态，以及征询公众意见、网络问计于民等等，究竟是基于解决垃圾围城的出路问题，还是基于政府既定立场和决策的一场“公关”呢，抑或只是暂时消弥公众疑虑和反对意见甚至企图瞒天过海的幌子？倘若事关市民福祉的重大公共决策果真就如此作出了，还真难免让人有如此疑问呢！</P>
<P>　　试问，对于那些反对垃圾焚烧以及对垃圾焚烧依然心存余悸（比如李坑附近市民）市民，政府该怎么说服和交代？如果对市民的建议、意见都不能做到有头有尾的回应和交代，如此决策又谈何“对人民群众负责”？（默客）</P>
<P>　　<A href="http://www.ycwb.com/ePaper/ycwb/html/2010-03/02/content_755401.htm">http://www.ycwb.com/ePaper/ycwb/html/2010-03/02/content_755401.htm</A><BR>　　　　</P>]]></description>
<author>默客</author>
<pubDate>2010-3-4 2:11:00</pubDate>
</item>
<item>
<title><![CDATA[坐广州地铁，沐风雨观雾霾]]></title>
<link>http://yangri.blog.ycwb.com/20103103012.html</link>
<description><![CDATA[<P>　　有些事情就是奇怪。比如地铁，人家是舒适、快捷、准时的交通工具，而广州地铁除此之外，还兼具所谓的观光甚至沐风雨、观雾霾的特别功能，真是一大“特色”。不过，这个“特色”于城市于市民究竟是得还是失、利还是弊？似乎是没有人注意的。当然说没有人注意也不恰切，起码有市民对此难免要骂娘，但政府及地铁方面无动于衷倒是事实。</P>
<P>　　上面一堆废话，其实也是有感而发。且摘录一段新闻，过去几天广州“回南天”，广州变成了“潮州”之余，还起了大雾，以致地铁四号线多个高架区间不得不实施限速行驶，多趟列车只有25km/h至60km/h，部分列车也因此延误（27日南方都市报）。25km/h是什么概念啊，蜗牛速度！如果能见度再低一些，限速还得再低呢。我的天！事实上，地铁四号线受恶劣天气特殊气象条件影响，此前也曾经实行限速甚至停运（例如遭遇台风、挂8号风球曾一度停运）。</P>
<P>　　当然这不能怪地铁公司，地铁方面也只是出于安全考虑，按照特殊气象条件下的预案行事，乃必须的。问题是，这个“观光地铁”是如何来呢？难道非得走上且高架不可？如此设计的后遗症又是什么？有关方面对此可曾作科学论证、评估？</P>
<P>　　城市地铁的优势之一在于，快捷、准时，甚至不受恶劣天气影响，然而，四号线却完全没法体现城市地铁这一优点。谈到坐四号线的感受，市民普遍反映就是速度慢，即使是风和日丽，高架区间的运行速度也较慢，有市民反映甚至它不如公交车快（城郊公交车因车少速度并不太慢），而一旦遭遇雾、雨、电、风则须实施限速甚至停运，快捷、准时便大打折扣乃至无从谈起，必然影响市民出行。试想我一早坐地铁上班，但不承想地铁因雾而限速、延误了，计算好的时间必然失准，接着可能是上班迟到老板扣钱，约谈的生意告吹了。惨啊！须知俺一早起来不是来观光的，也不是来沐浴风雨、观雾霾的。</P>
<P>　　即使有闲情观雾吧，但专家又说广州的雾其实不是雾，而是雾和灰霾的混合物，俗称“雾霾”，这种天气对人的健康是有害的，所以但逢雾霾天气严重医生都会建议市民减少户外活动。市民起个大早上班，不但受阻于途，还要被迫在高架铁轨观雾霾笼罩下的城市，心急如焚又无可奈何，此次第真是情何以堪啊？</P>
<P>　　四号线开通之时，有关宣传中好像即有所谓的“首条观光地铁”云云，既然如是，如今笔者质疑其不能快捷、准时似显不厚道也，盖因观光嘛慢一些是必须的，好比台湾阿里山的观光火车，看风景嘛，“走马观花”是要不得的。所以，建议有关方面继续宣传四号线的“观光”特色，进一步使之深入人心，打造成名符其实的“观光地铁”。以便让有意观光者去观光，同时也避免心急赶路的市民搭错车。如此，善哉！什么，你心急赶路又没得选择？谁叫你住南沙、黄阁啊？认命吧！（默客）</P>]]></description>
<author>默客</author>
<pubDate>2010-3-1 0:30:00</pubDate>
</item>

</channel>
</rss>